我的重述 科斯定理:
- 如果法律权利定义明确,明确且相当容易执行,并且
- 如果交易成本相对较低,则
- 稀缺资源将转向其最有价值的用途。
It'定义了一定的经济效率条件。
如果我有东西,无论是绘画,汽车,我的劳动服务,发声权或其他权利, 如果需要的话:
如果满足了科斯定理的这两个基本条件,那么我们当中最重视该事物或服务的人最终都会以它为最终价值,而价值取决于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
但是,我们需要具有定义明确且易于执行的法律权利(或财产权),才能使其生效。许多经济政策的产生是因为不满足其中一个或两个条件。例如污染控制,交通法规和国防。 葡萄干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也不是牛奶,鸡肉,猪肉或其他农产品)。
霍恩 涉及联邦政府强行挪用大量葡萄干的挑战。强制转移是1937年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要求葡萄干生产商在几年内将其大部分葡萄干农作物移交给政府,以人为减少市场上的葡萄干数量,从而提高价格。本质上,该计划是政府强制执行的卡特尔,生产者根据该卡特尔限制市场产量,从而抬高价格。霍恩斯声称,他们的葡萄干被挪用等于需要根据《第五修正案》进行“公正补偿”的一种收成。
与许多案件一样,本案是对法律权利的斗争。一旦明确了法律权利,人们就可以做出更有效率的决策(但要理解,由政府强制执行的卡特尔本身就极不可能提高效率)。
*正如我所有以前的学生都知道的那样,科斯定理是以著名的经济学家定理教授的名字命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