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可能是几个世纪以来,企业游说小玩意儿摆脱竞争的压力和压力。这种激励措施的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例子是美国的1936年《鲁滨逊-帕特曼法案》,该法案从根本上限制了价格竞争的范围,目的是保护附近的商店免受连锁店和超级市场的侵害(大多数已不存在)不断变化的经济条件和新的竞争形式)。
随着互联网购物(尤其是音乐和电子书的购物)蓬勃发展,前行业巨头再次担心失去新的商业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诸如苹果和亚马逊等公司。
但 《纽约时报》上的这篇文章 有说服力地指出,重要的是竞争,无论谁提供竞争。 熊彼特式的创造性破坏 会导致某些企业随着其他企业的出现而失败。但是,通常只有在为客户提供产品,价格和服务的更好组合时,这些新产品才会成功。需要保护的是竞争过程,而不是行业中的现有公司。
与确保平台不会滥用其统治地位一样重要的是,要确保在这些平台上流通产品的公司(例如图书出版商)不要使用反竞争策略来使一个平台受惠,而以牺牲其他平台为代价。司法部针对苹果公司和书籍出版商的民事诉讼就是为了保护这种竞争。
公认的是,司法部的案子对成熟的书业来说可能是个坏消息。亚马逊和其他在线竞争对手已将Borders倒闭。廉价电子书停止以25美元的价格出售精装书本只是时间问题。随着亚马逊推向出版自身,一些出版商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但是,对社会真正重要的是,案件对于书籍的生产和消费意味着什么。那可能不是那么可怕。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实体书店消失了,浏览将随之而死。但是作家和出版商将有许多其他方式(例如,亚马逊,Facebook或Google)让读者知道他们的书。 [重点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