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破产中的绝对优先权规则 (大约-细节令人生畏),有担保债权人必须在高级无抵押债权人可以收到任何东西之前全额付款,而在次级债权人可以收到任何东西之前必须先全额付款,等等。
Eliot Spitzer, along with many members of the current US administration, appears to argue that the 规则s of bankruptcy should instead be "共享共享". 从石板 斯皮策在对盖特纳的批评中写道:'在AIG救援中的角色:
盖特纳建议他不能使用AIG的威胁's default in 缺乏联邦紧急援助以从美国国际集团获得让步's creditors.
为什么不?这正是政府所做的 与汽车工业有关,这是正确的。提供资金的实体 即将破产的机构必须始终向 其他所有人都处于危险之中.
大家?? 为什么不只是优先列表底部的那些呢?也许可以争论,这就是斯皮策所说的"其他所有人都处于危险之中"。我可以说服他,如果他没有'提到汽车行业,绝对优先规则似乎在例外情况下比在法律上受到更多的尊重。
如果不能保证高级债权人比初级债权人(或本质上是普通股持有人的养老基金)高,那么他们必须预见未来他们的贷款将变得风险更大,这将增加企业的借贷成本。
如果那是政客们想要的,我会说,"Okay, go for it," except it isn'当然可以。持续的流动性"rule" reduces its value as a 规则 and creates uncertainty about the risks that lenders face with their loans. And the increased uncertainty unnecessarily raises the cost of capital.